关于开展职业指导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的相关通知
辖区各培训机构:
为促进我区民办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按照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各培训机构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训的相关人员即职业指导人员(不少于1人),在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培训机构未配备职业指导人员或配备的职业指导人员不具备上岗资质,为此我们努力协调,现决定在9月中旬举办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各培训机构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保证本校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体申报条件及培训费用附后。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1日
报名地点:朝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八里庄南里21号)
联系电话:85834061、85817093
联系人: 黄姗、闫莹
附:
1、职业指导人员申报条件、培训费用及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2、2008年下半年职业指导人员培训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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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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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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