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关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做好诚信服务确保奥运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
 

 

关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做好诚信服务
确保奥运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

辖区内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有关工作要求,为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奥运会期间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成功举办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也是我国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支持奥运、服务奥运”的大局意识,充分体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良好风貌,确保在奥运期间为广大求学者提供一个安全、高效、优质的培训学习环境。

二、保奥运平安,采取有效措施

为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确保奥运期间安全稳定的局面,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坚持以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高效、妥善的处理好突发重大事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校要在2008年7月15日之前,制定出本校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以人为本,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2008年7月20日-9月20日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巡逻保卫工作,由校长或主要负责人带班,做到24小时不间断、不空岗,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接到本通知后,各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查找不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范控制工作。

(四)奥运期间,遇有突发情况要迅速妥善做出处理,并在及时准确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报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

三、加强管理,开展诚信服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奥运期间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京劳社培发【2008】110号文件《关于开展对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工作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迎奥运、讲诚信、树品牌、促发展”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依法办学。

(二)进一步严格遵守各项办学规定,认真执行收退费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严格履行培训招生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做好培训服务与服务奥运相结合,塑造诚信、良好的窗口形象,培训学校场地要做到环境整洁,标识明确,井然有序;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仪态大方,接待友善,用语文明;加强诚信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未达到服务规范标准的,要立即纠正,奥运期间要做到无投诉无举报。

2008年是奥运决胜之年,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积极行动起来,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做出更大贡献。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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