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关于转发《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登记工作》的通知

朝阳区各培训机构:

为了促进我区民办培训机构又好又快地发展,广泛发掘专业人才,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登记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培指[2008]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王丽敏 闫莹

联系电话:85834061

附件:《开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登记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100025) Tel:010-8581.2227 Fax:010-8582.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