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是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首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培训鉴定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是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拥有一支由专兼职教授、高工、技师80多人组成的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建校近二十年来,为辖区内上千家企事业单位、外资单位培训技术人员三万多人,很多人担任了领导职务或成为单位的技术骨干。我校一贯坚持“质量为本”的办学理念。1992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市级优秀职业技术学校”,2000年由国家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全国重点就业培训中心”。
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培训班,使用全国统一教材,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主讲,在最短的时间内,高强度、高密度、高效率、高质量的授课方式。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鉴定合格人员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鉴定对象及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者;
2、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二)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者;
2、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
4、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者。
三、收费标准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868元(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2、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975元(含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四、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免冠二寸黑白照片三张、相应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和本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每周一上午和周五上午
开课时间:2003年8月中旬。11月中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六、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
1、路线一:乘112、115、342、382、718、815、419、846、731路车华堂商场下车,商场对面十里堡路向北,过桥沿河向西行50米即到。
2、路线二:乘611、712、908支、808路八里庄南里下车
咨询电话:85819361(邹老师)
北京市朝阳区职业技术学校
200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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