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就业准入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准入是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我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二、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既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求职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
四、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对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考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
五、如何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需培训,要到经政府的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作,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经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用人单位违反就业准入制度有哪些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七、北京市就业准入职业(工种)范围有哪些?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超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动物疫病防治员、沼气生产工、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家用视频、音响、家用制冷、电热器、电动器)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无线电机械装校工、无线电装接工、计算机调试工、无线电调试工、熟肉制品加工工、爆破工、瓦斯检查工、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衡器计量检定工、摩托车调试工、火炸药理化分析工、电脑(自动)照(相)排(版)工、电子分色工、中药炮炙工、中药针剂工、中药质检工、广播电视天线工、市(内电)话(交换)机务员、市话线务员、报刊发行员、电报(邮政)投递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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